第 30 章 值得_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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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值得

  在楼下大堂等着的舒甜等三人,很快看见林蔻蔻和向一默一个前脚一个后脚,从上面下来了。

  只不过,走在前面的林蔻蔻,满面春风似的笑意;走在后面的向一默,却是脸色铁青,活像是被人挖了祖坟。

  舒甜秦学明一看都吓一跳。

  林蔻蔻却一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让舒甜在附近找了家茶室,定了间包间,跟向一默单独面谈。

  毕竟候选人就一个,她一个当猎头的带一群人跟人家聊,未免显得咄咄逼人。

  其他人都只能在外间等候。

  舒甜没回过神来:“这就不需要我们了?”

  秦学明十分文艺地承担了沏茶的工作,慢悠悠道:“习惯就好,林蔻蔻这人无组织无纪律,习惯性独行侠。不过谈候选人是她的拿手绝活儿,只要她出马,没几个候选人能跑得了。”

  舒甜将信将疑:“这么厉害?”

  裴息坐在对面,撩起眼皮,却问:“为什么?”W

  秦学明的表情,突然变得古怪了几分,似乎回忆起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道:“立场。”

  裴息端起茶盏的手,突然就顿住了。

  虽然外面的秦学明对林蔻蔻信心满满,可里间茶室里的状况,看上去却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向一默跟林蔻蔻相对而坐。

  只不过他现在的脸色完全没比刚才好多少,两只眼睛隔着镜片仿佛都要喷出火来,看着林蔻蔻跟看着仇人似的——

  他从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女人!

  二十分钟前,听见她那一句“考虑过跳槽吗”的时候,向一默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会遇到什么人。

  他没明白,下意识回了一句:“什么意思?”

  林蔻蔻就向他表明身份:“我不是记者,是猎头。”

  向一默几乎瞬间就升起了警惕,立刻拒绝,下了逐客令。

  他本以为,当猎头的最起码有点自知之明,见了他这样的态度就知道挖他不可能了,应该掉头就走。

  可没想到,对方站那儿打量他半天,竟然一扯唇角笑起来,说:“我只是想跟向先生另约个地方谈谈,也不占用您多少时间。但如果您不愿意的话。那我只好去你们公司前台坐着等。到时别人问我等谁,我就说我是来挖你的。”

  向一默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世上竟然这种人!

  她要在前台等,那全公司的人岂不也会很快知道?传到彭志飞的耳朵里,也只是时间问题。

  他实在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想来想去,虽然整个人差点就要被怒火炸掉,也只好强行忍耐下来,跟林蔻蔻坐到了这里谈。

  但此时此刻,他对眼前这名自称是猎头的女人,印象已经坏到了极点,以至于脾气再好,也难以给出半分的好脸色。

  然而林蔻蔻半点也不在乎。

  她坐在他对面,满身惬意,甚至慢条斯理的沏了一壶茶,给他面前倒上一杯,笑笑道:“哎呀,别这么紧张嘛。我刚才那也是为了跟向先生您有个坐下来详谈的机会,才用了点权宜之计,没有什么恶意。”

  “你管那叫没有恶意?”向一默脊背僵直做在桌前,搭在桌沿上的手已经紧握成拳,显然在忍耐,“我已经告诉过你,不看机会,不想跳槽,你还想跟我谈什么?”

  “跟我谈之前不看机会,不想跳槽,谈之后就未必了呀。”林蔻蔻眯眼笑得像只狐狸,“我刚才跟彭志飞聊过,他这个人夸夸其谈,脾气还不太好。你既然答应我到这里坐下来,就证明你很忌惮猎头来找你这件事被他知道。彭志飞这个人,疑心病也重是吗?”

  向一默道:“你想说什么?”

  林蔻蔻呷了一口茶:“我只是很疑惑,像向先生这样有才华的能人,怎么会愿意在他手底下工作?”

  当听到“才华”两个字时,向一默瞳孔缩了一下。

  他将自己藏在厚厚的镜片后面打量林蔻蔻,警惕明显又深了一层:“彭总对我很好,我入行以来都是他手把手带我,教我,可以说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老师。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评价他,也不知道你到底是误解了什么,认为我有才华,但我为彭总工作,是心甘情愿,没有什么不愿意。”

  恩人,老师……

  听见这两个字眼,林蔻蔻竟恍惚了一下,突然想:几年前的她,是不是也像现在坐在面前的向一默一样,抱着一种自以为是的天真?

  当时她也真心当施定青是自己的老师。

  林蔻蔻饶有兴味地望着他,只道:“彭志飞的项目,不都是你在做吗?”

  向一默像块石头:“我只是按照彭总的想法去执行。”

  林蔻蔻叹了口气:“你一直都这么洗脑自己吗?”

  向一默皱眉。

  林蔻蔻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毫不掩饰的怜悯:“就因为彭志飞在你高中求学的时候,资助过你?”

  “砰”地一声,向一默豁然起身,碰倒了面前的茶盏,也撞到了身后的椅子。

  他眼角微微抽搐地看着林蔻蔻。

  镜片后面的那双眼里,充满了猝不及防被人冒犯后的愤怒。

  他咬着牙,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当猎头的,都像你一样不懂尊重吗?”

  林蔻蔻笑得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当然不是。”

  她伸手把那只倒下的茶盏扶起来,只道:“有本事的猎头才这样。没本事还敢这么嚣张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林蔻蔻脾气这么差,还能安然无恙活到现在,凭的就是本事大。

  或者说,正因为脾气差,还管不住自己,所以不得不把全部的智慧都用在提升本事上。

  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同行恨之入骨的毒瘤。

  她拿起旁边的桌布,把刚才洒开的水迹一并擦干,心平气和地对向一默道:“我其实无意冒犯向先生,相反,这是我足够尊重您的表现。因为我真的非常想挖你,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向一默:“……”

  林蔻蔻重新替他倒了一盏茶。

  向一默无言地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慢慢坐下了,只问:“是他告诉你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他”值得应该是彭志飞。

  这句话说得很有意思:先问是不是彭志飞,然后再问她怎么知道。

  人说话的顺序,往往会反应潜意识里的一些东西。

  虽然很多人会把重点放在后面,但有时候先说出口的话会暴露他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向一默很能忍,但也不是毫无破绽。

  林蔻蔻难得君子,没有落井下石顺势抹黑彭志飞,只是道:“放心,不是他采访时候提的。只不过人有钱之后,不少都会去搞搞慈善,买个名,彰显一下自己德行也不错。既然是买名,没人知道又怎么能算‘名’呢?我有个老搭档,在网上查到过学校给资助人的感谢函,还有受助学生名单,甚至还有几篇新闻稿。”

  向一默握着那只茶盏,低头没说话。

  林蔻蔻问:“你那会儿高三吧?他资助了你几年?”

  向一默道:“五年。从高三到我大学毕业。”

  林蔻蔻道:“你家里人呢?”

  向一默道:“单亲。脑梗,下班路上出了事,送医院两天,没救回来。”

  林蔻蔻静默片刻:“抱歉。”

  向一默慢慢喝了一口茶,让茶水带着温度,浸入肺腑,只道:“不管别人觉得彭志飞是不是个烂人,可对我来说,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我爸告诉我,做人应当记恩。我今年才二十五,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总监,位置很不低了,彭总对我也足够好。所以跳槽我是不会考虑的。”

  林蔻蔻笑了:“我以前也跟你差不多,有位专业课教授,姓施,对我帮助很大,是我良师益友。但我毕业一年多之后,她从学校出来,自己开猎头公司,找我入伙。我那会儿有自己的公司,但她叫我,我就去了。毕竟我认为我们志同道合,事实上干得也的确不错,在业内很快打出了名声。”

  向一默微微讶然:“后来呢?”

  林蔻蔻搭下眼帘:“后来有一家互联网公司想收购我们,我不同意,就跟其他人闹了矛盾。最后公司还是被收购了,开除我的告知函,就是她亲笔签的。”

  向一默寂然不语。

  林蔻蔻看向他,脸上似乎挂了点没所谓的笑意,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刀尖似的戳心:“有时候你以为你跟对方志同道合,其实别人只把你当工具;你以为你知恩图报,其实别人看你是个傻子。工作只该关乎利益,一旦谁要跟你讲感情,那不是耍流氓吗?”

  向一默:“……”

  林蔻蔻道:“彭志飞什么本事也没有的亲戚,都能当上总监;而你做出了足以惊动行业的案例,却只是个副总监,一天工作到晚,看彭志飞去各种颁奖典礼、行业论坛上风光不说,还要忍受他的草包亲戚压在你头上……你知不知道你这个级别的人才,出去能拿到什么待遇?”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的话,带有不小的煽动性,不是在让人理性地思考自己的处境,而是试图调动他不理性的情绪。

  向一默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强者掌握资源和规则,弱者要想生存只能服从。在学校里,是学生帮导师研究课题,拿到署名就千恩万谢;上了社会,是下属给上级打工,先表忠心,才能有所得。别人能忍,我就能忍。”

  林蔻蔻望着他,竟觉得有些可悲,只问他:“你觉得公平吗?”

  向一默似乎是想说服他,也或许是说服自己:“无论如何,我不会跳槽。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孤注一掷,成了,新的公司新的老板未必比现在好;不成,事情传出去我连现在的工作都会丢掉……”

  林蔻蔻不想听,打断他,仍旧问:“你觉得公平吗?”

  向一默:“……”

  她平静而深邃的目光,像是碎裂的玻璃尖,直直得透过他的镜片,望进他瞳孔深处,仿佛要刺穿他的心脏。

  向一默说不出话来。

  茶室里,突然安静极了。

  林蔻蔻看他半晌,露出了个嘲讽的笑容,只从旁边撕了一页便签纸,写下自己的电话,头也不抬地道:“姜上白酒业,营销总监的职位,年薪三百万起跳,起码比你现在的薪酬高三倍;老板冯清,虽然是头笑面虎,但脾气不错,求贤若渴,连我向他狮子大开口都能忍,只欣赏有真才实学的天才,不收留沽名钓誉的废物。”

  便签纸被她推至中间。

  向一默抬头望她。

  林蔻蔻冲他一笑:“只有没本事的打工人才被老板挑剔;有本事的打工人都是反过来挑剔老板的。高端人才的市场,永远供不应求。如果向先生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又有了兴趣的话,明天下午五点之前给我电话。”

  向一默看向便签纸上那串数字,没有说话。

  林蔻蔻起身就走。

  只是刚走到门口,拉开门时,她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哦”了一声,竟是恶劣一笑,回过头补了一句:“差点忘了,你现在的老板彭志飞,也在接触这个机会。如果害怕跟他正面竞争的话,拒绝掉也不丢人哦。”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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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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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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