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合同拒签_校花,请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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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合同拒签

  我先加责编qq再说,看看2006年的签约合同是什么样的?

  但是,我加了之后发现这个“二公子”并没有在线好不,只能等了,于是我趁机更新了两章:

  第二卷:怒海潜沙第三十二章奇门遁甲

  “那个巨大人影几乎于石碑同样的高度,依稀看到有头有脖子,于人无异,只是他站在那里的姿势,伛偻着腰,说不出的怪异,让人看着不汗而栗。1357924?6810ggggggggggd

  文锦冷汗直冒,他们一行人站在石阶与池底衔接处,与那个巨人只有五步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非常的尴尬。池底雾气翻腾,所有的照明只赖几盏功率不大的手电,一时间也也无法看清这个东西的到底是人是鬼。而刚才这里这么多人,里里外外都搜索过了,这10米开外的池底,除了中央四只定海石猴和一块无字的石碑之外,并无其他东西,这个巨大的‘人’,到底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谁都不知道。

  而这个该死的张起灵好象一点都没有察觉……”

  第二卷怒海潜沙第三十三章生门

  “奇门遁甲起源於四千六百多年前,几乎和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一样长,世界上最早使用奇门遁甲的第一人就是老祖宗黄帝,然后一路传下来,你可以看到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军事家或者军事都会一点,但是事实上到了汉代以后,奇门遁甲已经不是全本,因为黄石老人传给张良之后,这个鸟人把他归纳简化,以至于后来人的基本上都看不懂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我对奇门遁甲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家里的二叔,虽然所知也不多,张起灵提到这个的时候,我还不至于像胖子一样好像在听天书。奇门遁甲起先有四千三百二十局,到黄帝手上的时候,他只看懂一千零八十局,到张良那会儿七十二局,现在到我二叔手上整理出来的只有四十二局,已经非常难得,世界流传只有十八局,其他各局都是三叔偶然从一个汉墓中找到……”

  ……

  之后,我又看了看这个扭曲的世界是怎么评论三叔的《盗墓笔记》的:

  一名叫“armclimber”的书友是这样评论:

  从《盗墓笔记》谈时间

  “第一眼看去,《盗墓笔记》一定是恐怖题材;第二眼再看,又好像是基情题材;睁开你的第三只眼,其实是哲学题材。

  《盗》的一个重要主线就是——时间,以及生命,即所谓的长生不老。三叔在这里令人惊喜的跳出了恐怖主题,明确的指出了长生不老的两层必要条件:

  1.**不坏

  2.精神(or,灵魂、记忆)永葆

  没有1,长生的只是画皮上身的孤魂野鬼;没有2,就算你的脸还是那个脸,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你已经不是你,而只是一具行尸走肉,你不记得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遇见过哪些人,发生过哪些事,你就像一个被重装的电脑,从前的记忆被清洗的一干二净。在我看来,第二种更为可怕,就像闷油瓶,他的内心永远在挣扎、痛苦和迷茫……”

  我一看这个书友看了书之后,想得挺深刻的,我这个文抄公都没有想那么好吧,再看第二条:

  这是一名叫“咩咩真的瑟”的书友,可能是2006年那会喜洋洋开播的时候起的网名吧,《**cp+悬疑情节+华丽的冒险》:

  “其实原来我以为自己是看不进去盗墓探险类的小说的。就像几年前流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时我也试着看了,但是完全没有进入状态,奇幻的景象可以想象,但是没有关键人物揪着你的心,让你继有读下去的**。

  而这次看《盗墓笔记》则不同,我一开始完全是冲着吴邪和张起灵这对**的cp去的,没想到这一通看下来,除了对书中人物一通yy以外,我还对每一次华华丽丽的大冒险,都像亲身经历过一样,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这部作品的成功元素:

  1.人物设定。目前腐女当道,大家见缝插针地在各个角落寻找cp,而这部作品正好男性角色居多,并且包含许多**成分,所以才能成为广大腐女yy的对象。

  2.气氛渲染。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悬疑、恐怖、惊险的气氛渲染得非常到位。我通常夜里看小说,有时真的被这些气氛惊得需要看一些柔和的东西才能睡着。

  3.故事架构。这其实才是整部小说能不能成为经典的关键。作者需要构建足够大的世界观,甚至需要打破自然时间的限制,比如张起灵等人的不老,才能引导读者进入这个世界。

  期待风之火舞大大继续写,现在谜题积攒已经很多了,太吊人胃口了……咩咩……

  ……”

  我又看了几条,发现居然有不少长评,要知道一本小说的好坏,关键还是看读者的长评,正所谓: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受得起多大的赞美。

  读者客观公正的评论正是作品进步的不竭动力!

  嘀嘀!

  这时候,那个责编“二公子”的qq居然闪烁起来,我很快跟他说明了情况。

  这个叫“二公子”的责编见到我跟他签约很激动,主要是我的成绩实在是有些逆天,2006年那会网站主打的是修真、修仙文,像我这种没有靠刷榜等虚假数据,就能达到这样的成绩,大火的程度不亚于当初网站大推的《鬼吹灯》。

  二公子问道:那你赶紧签约吧,网站给你大推,现在《鬼吹灯》掀起的悬疑风正热,绝对能大!

  我说:可以,那我先看看合同吧。

  二公子于是把《雷霆中文网独家授权签约合同》的一个word文档发了过来,我立即选择接受。

  我在前世只是看过小说,但是没用写过小说,更别提跟人家网站签约,但是我经常逛论坛,知道许多网络写手的“秘密”:

  比如:哪天懒癌犯了之后,使用的“遁法”:

  停电遁:大家可能要说这种遁法,却遁不长久,难道你还能停电停个好几天不成?

  其实不然,早在网络小说刚开始发展的年代,就有一位强者将这一遁法练到出神入化,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界。

  “小区线路改造,通知我要停电半年……”

  出版遁:是个应用较为广泛的遁法,更多的时候倒不是作者不作为,而是在等审批的时候等太久没结果,然后就死掉了。

  消失遁: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作者突然消失,飘过,烧纸,点蜡,上香,没动静;倒酒,进贡,放炮,砸碑,没反应;挖坟,掘墓,开棺,鞭尸,没脾气;放火,焚尸,锉骨,扬灰,再试试;摆案,画符,运功,雷轰,没诈尸;法铃,木剑,小人,念咒,再招魂;此人已死!有事烧纸!如有诈尸,意外之至。

  ……

  而其中有一条秘密便是关于堪称身契的这份《雷霆中文网独家授权签约合同》,后来我在2016年听说南派三叔只用了一本《盗墓笔记》便开了一个南派泛娱乐,堪称超级ip,然而《鬼吹灯》的正是因为各种版权在别人的手上,赚钱效应不如三叔。

  当然,对于扑街写手来说,没有人权,弱者的反抗毫无意义……

  然而,这次我要反抗一把试试……先看合同:

  “第三章协议标的及权利授权、

  、协议标的()

  、协议作品名称:()(本协议中简称:协议作品)

  、权利授权、

  、乙方将协议作品(含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并且无论协议作品是否创作完稿即包含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等,以及其他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全部永久于甲方。

  乙方确认并同意,上述所指包括了排除乙方本人于本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

  ……”

  看完之后,我下了一个决定,这个合同不能签……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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